違規捕魚漁船查獲后取消相應補助
4月1日12時至6月1日12時為龍門縣增江龍門河段禁漁期,禁漁范圍為東江支流增江惠州龍門河段,禁漁期間禁止所有漁船在禁漁水域捕撈作業。龍門河段61艘登記漁船122漁民每人每年領取1100元專項補貼。記者從龍門縣畜牧獸醫漁業局獲悉,今年是龍門河段首次禁漁。
龍門縣畜牧獸醫漁業局通過走訪調查漁民意愿,95%的漁民要求實行禁漁。征求意見后,報請市政府并獲同意增加東江支流增江龍門段的禁漁范圍。
為緩解漁民生活困難,維護漁區穩定,省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市、縣財政各負其責,在禁漁期間向禁漁漁民發放生活補助,對因執行禁漁制度造成的損失給予適當補償。據悉,禁漁漁業船員每人每年補助1100元,每條船可補貼人員兩名。龍門首次實施禁漁制度后,漁民可獲得相應補助。
禁漁期間,對在禁漁水域違規捕魚的漁船一律處罰,特別是對查獲的第一艘違規漁船和“三無”漁船,要從嚴從重處罰。查獲違規捕魚漁船第一次取消禁漁補助并扣減漁用柴油補助的50%;第二次取消漁用柴油補助。記者胡服 通訊員黃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