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輛補7萬~100萬元不等,全市已投入使用18個充電樁
日前,新能源汽車愛好者網友“王生”通過網絡問政平臺提出,新能源汽車可享受財政補貼,政策雖然落地了,但具體怎么補、如何領取等卻遲遲沒有答案。對此,市發展和改革局1月5日回應稱,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的實施細則,已報市政府審定,近期有望正式發布。
除了提出補貼的問題,“王生”還提出,希望了解充電樁建設進展,并建議在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方面提速。
針對“王生”反映的情況,市發改局回應說,2014年9月30日,我市已出臺《惠州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成為全省第二個出臺推廣實施方案的城市。《方案》明確了2013~2015年期間購買并在我市登記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均可享補貼,補貼標準為:地方按中央補貼的1:1給予配套,其中地方補貼由省、市、縣(區)三級共同承擔。具體的補貼金額,不同類型的新能源汽車有不同的標準,中央補貼標準按照財政部等四部委印發的 《2013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標準》進行補助。
目前,市發改局與市財政局已聯合制定了關于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的實施細則,并已報市政府審定,近期有望正式發布。
對于充電設施的建設問題,市發改局回應稱,全市已投入使用充電樁18個,主要分布在南山公館、金山汽車城、河南岸汽車站等地。目前,市交通運輸局已制定了惠城中心區出租車充電樁的規劃,正在按步驟緊張有序地開展充電站(樁)建設;惠東縣也正在開展充換電站的建設工作,其中換電站已完成了土建工程。
據悉,我市明確,購買新能源汽車可享受財政補貼,納入補助范圍的主要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的乘用車和客車,純電動專用車(郵政、物流、環衛等),燃料電池乘用車、商務車,每輛可獲7萬~100萬元不等的補助。(記者黃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