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村民住宅權屬人選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答復:村民住宅權屬人選擇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根據27號文補償項目包括:
新安排的宅基地+房屋建筑物重置價格補償+臨時安置補助+限時搬遷獎勵+搬遷補助
其中,新安排的宅基地面積標準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房屋建筑物重置價格按照27號文附件1規定補償,包括:房屋建筑的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含基礎工程、主體工程、裝修工程、水電安裝、飄檐、女兒墻等)、配套設施建設費等費用,但不包含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權價值;
臨時安置補助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積和同區位、同類住宅房屋平均市場租金單價計算,一次性補助12個月;
限時搬遷獎勵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300元,每戶最高獎勵14.4萬元(一戶有多棟房屋的,累計不得超過14.4萬元);
搬遷補助費按村民住宅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補助15元,每戶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補助;需要二次搬遷的,按照相同標準給予二次搬遷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