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按照27號文有關規定進行補償的村民住宅應當符合什么條件?
答復:27號文所稱村民住宅,包括下列房屋:
(一)土地征收啟動公告發布前戶籍在被征地土地所在的村或村小組,具有宅基地資格權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合法住宅;
(二)村民或非村民合法繼承的位于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或村小組的祖屋;
(三)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或村小組的原村民,戶口遷出本村之前建設的合法住宅。
村民住宅應該是有建筑基礎,有完好的外墻和屋蓋,層高(或檐高)在2.2米以上,已安裝門、窗、水、電等設施設備,具備居住使用條件的永久性房屋,包括鋼筋混凝土結構、混合結構、磚木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