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梯經電梯制造單位或者檢驗檢測等專業服務機構進行評估、檢驗認為存在嚴重事故隱患,可能發生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只有一臺電梯的住宅,電梯故障嚴重影響業主日常出行的。
(二)消防設施設備出現安全故障,消防監管部門要求立即消除消防安全隱患或責令限期整改的。
(三)屋面、外墻防水自然損壞嚴重滲漏,嚴重影響業主日常生活和居住的。
(四)二次供水水泵損壞導致供水中斷的,但專業經營單位負責二次供水水泵設備維修、養護的除外;
(五)排水(包括排污、雨水)設施因堵塞、爆裂等導致無法正常供水、排水,已經影響到業主的正常生活的。
(六)房屋外立面有脫落危險危及公共安全的。
(七)小區內公共場所或道路因坍塌、下沉開裂等嚴重影響業主活動、出行安全的。
(八)小區內非經營性公共休閑、娛樂設施(含兒童娛樂設施)嚴重損壞,無法滿足正常使用及危及人身安全的。
(九)山體滑坡、臺風等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小區山體滑坡、道路護坡或其它共用設施設備毀損,不屬于公共責任險理賠范圍的,或者是公共責任險理賠后仍有不足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