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單位已設立住房公積金單位賬戶的,錄用了新職工,該職工以前在本市內別家單位曾經設立的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賬戶,新單位如何繼續為該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答:新入職職工在本市別家單位曾經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的,新單位應在錄用職工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其辦理同城轉移、啟封手續。
同城轉移需提供的資料:
(一)填寫《惠州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同城轉移申請表》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通過線下辦理業務時,請務必下載電子清冊,正確無誤填寫完整后存至U盤與此表同時使用);
(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原件。
啟封手續需提供的資料:
(一)填寫《惠州市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啟封申請表》一份并加蓋單位公章(單位通過線下辦理業務時,請務必下載電子清冊,正確無誤填寫完整后存至U盤與此表同時使用);
(二)單位經辦人身份證件。
業務辦理方式:
(一)線上辦理:單位經辦人憑單位CA證書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辦理;
(二)線下辦理:單位經辦人持上述資料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樓辦事大廳、各縣(區)管理部服務窗口或各歸集業務承辦銀行網點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