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靈活就業人員怎么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答:經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的人員,已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以靈活就業類型登記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每月按不超過實際社保繳費額2/3的標準給予補貼(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
補貼對象原則上應按季度(或半年)向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對上季度(或半年)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補貼。首次補貼申請應于辦理就業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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