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新業態企業與新業者建立新型用工關系的應如何簽訂協議?
答復:新業態企業與新業者建立新型用工關系,應平等協商并訂立新型用工關系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新業者的從業報酬、從業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障、職業危害防護等基本勞動保障權益事項,并可根據實際從業情況確定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人社部門將制定新型用工關系協議示范文本提供參考。
(勞動關系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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