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廣東是否有關于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具體規模標準的相關條例或規定等?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等法律規定,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農業農村廳于2019年12月3日印發了《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發放和畜禽養殖備案辦法》(粵農農規〔2019〕10號),其中的第三章畜禽養殖備案部分,對畜禽養殖場、養殖專業戶等規模進行了界定,此件已主動公開,具體內容可在廣東省農業農村廳網站查詢。
此外,2022年10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三十九條,畜禽養殖場的規模標準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目前農業農村部正在制定中,待其頒發后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