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開寵物醫院,許可證需要如何辦理?
答復:開寵物醫院需辦理《動物診療許可證》,一般有三道程序:
一是籌建申請。由申請人向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籌辦申請(同時提供擬辦診療所經營地點證明或租約合同和規劃設計平面圖),經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核準后,申請人按規劃設計方案進行籌建;
二是申領許可證及驗收申請。籌建完畢后,由申請人向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領取動物診療許可證申請和經營場地驗收申請,并提供相關的書面材料:1、申請書;2、申請表;3、申請單位技術人員的執業獸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職稱、執業經驗等證明材料);4、有關防疫制度、設備設施和執行無菌操作制度、操作人員及環境場所消毒制度、設施設備管理制度、病死動物、污水、污物無害化處理制度等有關動物防疫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文本材料;5、經營場所地理方位圖、經營企業地點、室內平面圖等說明圖;6、法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7、設施設備清單;8、企業從業人員基本情況書面材料及健康證明復印件;9、擬辦經營單位診療活動的記錄文本(動物診療病歷本、處方箋、藥房藥品進銷存記錄等);
三是核發。經驗收后,符合規定條件的,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給予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不予核發動物診療許可證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獸醫與屠宰管理科提供;聯系電話:289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