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986年責任田挖的魚塘現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該怎么處理?
答復:建議首先在自然資源部門查清該魚塘的土地利用現狀,如是耕地,則按照現有政策確權即可;如是魚塘,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33號)第三條:“承包草原、水面、灘涂從事養殖業生產活動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規定確權發證。”和《水域灘涂養殖發證登記辦法》第三章“集體所有或者國家所有由集體使用水域灘涂的發證登記”相關內容進行確權。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和挖塘養魚”。(農村合作經濟指導科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