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惠州市林業局關于市級生態公益林更新改造、使用林地和調整管理的辦法》第一(三)規定,市級生態公益林申請更新改造材料有:
1、權屬證明;
2、林木權屬者申請;
3、具有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單位出具的采伐作業設計書;
4、具有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單位出具的造林作業設計書;
5、縣級林業主管部門或市屬國有林場申請更新改造的文件;
6、采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林木,還必須提供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簽名同意的材料;
7、承諾書(集體或個人所有的林木,需承諾此次更新改造后不再申請更新改造);
8、采伐指標情況匯總表;
9、申請采伐公示證明;
10、具有調查規劃設計資質單位出具的生態公益林更新改造可行性報告(皆伐連片作業面積20公頃以上的需要提供);
11、現場林相照片;
12、廣東省生態公益林更新改造審核意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