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試行)》,將來華工作外國人才分為A、B、C三類,按標準實行分類管理。
1.外國高端人才(A類):外國高端人才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場需求導向,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國際企業家、專門特殊人才等,以及符合計點積分外國高端人才標準的人才。外國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齡、學歷和工作經歷限制。
2.外國專業人才(B類):外國專業人才是指符合外國人來華工作指導目錄和崗位需求,屬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學士以及以上學位和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年齡不超過60周歲;對確有需要,符合創新創業人才、專業技能人才、優秀外國畢業生、符合計點積分外國專業人才標準的以及執行政府間協議或協定的,可適當放寬年齡、學歷或工作經歷等限制。國家對專門人員和政府項目人員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其他外國人員(C類);其他外國人員是指滿足國內勞動力市場需求,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外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