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2008年4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環境保護署(環保署)聯同當時的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現稱為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開展清潔生產伙伴計劃,協助位于香港及廣東省的港資工廠采用清潔生產技術和作業方式。該計劃延展至2025年3月31日。符合資格的企業可透過以下其中一種方式遞交申請,申請表格可在“伙伴計劃”網站和廣東清潔生產信息網下載,具體申請指引詳見附件。
附件:“粵港清潔生產伙伴”標志計劃申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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