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實施〈業余無線電臺管理辦法〉若干事項的通知》中明確“A類業余無線電臺可以在30-3000MHz(兆赫茲)范圍內的各業余業務和衛星業余業務頻段內發射工作,且最大發射功率不大于25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對業余業務和衛星業余業務頻段進行明確劃分,請嚴格在劃分規定要求的頻段內進行通聯活動。如果已取得A類業余無線電臺執照,可以在規定頻段和規定發射功率范圍內進行衛星業余無線電臺通聯,不需要再進行其他程序的批準。另外,進行衛星業余無線電通聯時要注意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法合規開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