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視力殘疾人士反映玉灘賓館到龍豐的紅綠燈沒有提示音
答復:尊敬的陳先生,您好!關于玉灘賓館至龍豐紅綠燈增設提示音意見,目前我市區共設置13套盲人過街提示音,主要分布在市中心區南壇、麥地、下埔等盲人出入較多的路口,接下來我們會根據群眾需求,逐步推廣建設,該路口預計今年實施。
問題二:1、交警服務態度差2、上路查車時導致交通不順暢3、協警在崗玩手機
答復:尊敬的付先生,您好!關于交警執勤執法問題,經支隊執法監督科與您取得聯系了解情況,做好解釋說明工作,您對此表示滿意。
問題三:紅花湖附近路口建議安裝減速帶
答復:尊敬的楊女士,您好!經江南大隊工作人員電話聯系您了解具體情況,紅花湖路高榜山莊下坡路段,因坡度較陡,導致車速過快,建議加裝減速帶。經支隊宣傳設施科現場勘查,該路段屬小區管理道路,非移交市政管理,建議協調該小區物業處理。
問題四:金山湖二號小區東門口道路安裝隔離帶,出入小區車輛受阻。
答復:尊敬的陳先生,您好!關于金山湖二區東門路段護欄設置問題收悉后,江南大隊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并已會同小區物業前往現場勘查,解釋說明有關護欄安裝情況。對于金山湖二區加裝護欄問題,首先出于安全考慮,且金山湖二區東門路段原規劃設置有雙黃實線,不允許車輛掉頭。隨著上述路段交通流量持續增大,通往三環南路的車輛及周邊部分小區業主在該處隨意掉頭、橫穿馬路情況突出,影響正常道路通行秩序,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為此,該路段安裝交通護欄,通過物理隔離方式遏制車輛隨意掉頭、行人隨意橫穿馬路等違法現象,有效規范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問題五:湯泉到博羅國道標記為教練車練車路段,但該路段社會車輛多,車速快,為何還準許教練車上路,安全隱患較大。
答復:尊敬陳先生,您好!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三駕駛技能學習路段的設置是經交通、公路、公安交警等部門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劃定。同時,為最大限度減少對道路通行的影響,要求教練車于工作日的高峰期(7時30分至9時30分、11時30分至12時30分、14時至15時、17時至18時30分)禁止通行。下一步我支隊一方面將強化對教練車、駕校的管理,維護好道路通行秩序,要求其嚴格按照規定文明、安全上路行駛;另一方面我支隊將視道路交通流量及考試需求等情況組織相關部門對駕駛技能學習路段進行相應調整。
問題六:電動車管理問題
答復:1、問:為什么要開展市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
答: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發展勢頭迅猛,數量急劇增長,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呈多發和上升態勢。逆向行駛、闖紅燈、橫穿道路、路口越線停車等現象屢見不鮮,電動自行車亂象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通行效率,從而進入因通行混亂-引發交通事故-導致交通擁堵的惡性循環中。這種嚴峻的局面,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程度。
同時,違反禁令進入市區三環路以內道路行駛的摩托車,存在無牌無證、故意遮擋號牌、闖紅燈、逆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頻發的問題,市民對此強烈不滿,通過各種方式進行反映及投訴,要求交警部門要加大查處力度。
為進一步規范市區道路通行秩序,嚴查嚴處涉及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涉摩、涉電交通事故,營造市區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交警部門常態化開展集中整治市區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2、問:對哪些交通違法進行整治?采取哪些整治措施?
答:重點整治摩托車無牌無證、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酒駕、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違規入城"、闖紅燈、逆向行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期間,嚴查嚴管超標電動自行車上路違法行為。
各交警大隊將根據轄區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的特點和規律,科學設置臨時執勤點,加強路檢路查,支隊將定期組織統一行動。除日常整治和統一行動外,還將通過電子警察對摩托車不帶頭盔、超載、改裝(加裝太陽傘)、闖禁行進入三環路以內行駛等進行視頻抓拍,加大對摩托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道路交通環境。
3、問:對交通違法行為采取哪些處罰措施?
答:專項整治期間,將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嚴格處罰。對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行為處五十元(含)以下罰款的,執勤民警現場進行處罰。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對查扣的無牌無證等違法摩托車在規定期限內不接受處理的,公安機關依法進行公告后作報廢處理;對有盜搶嫌疑的摩托車一律移交刑偵部門深挖處理;對集中整治中出現阻礙執法人員和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械帶、警戒區人員,一律依法從重處理。
4、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主要內容有哪些調整?
答:《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標準")是由《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修訂后標準名稱。2018年5月17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新標準"堅持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規定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新標準"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
5、問: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需要注冊登記嗎?市民應到哪里辦理?
答: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制度,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根據《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試點管理規定》, 2016年9月1日,我市交警部門對合標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工作正式啟動,對《廣東省合標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目前,已發布四期目錄)內產品給予登記上牌。群眾可以前往下角豐山路35號便民服務站辦理合標電動自行車的登記上牌。
6、問:發現非法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怎么辦?
答:發現非法銷售超標電動自行車的,應及時向工商部門舉報。由工商部門開展調查取證,責令其停止銷售并依法處罰,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
問題七:東江大橋這么堵,潮汐車道還是有效果,但是現在上班時間有調整,車道的紅綠燈控制是不是也應該相應調整
答復:尊敬的聽眾,您好!關于東江大橋排陣式放行信號燈燈控配時問題,自2018年12月3日起我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時間調整后,我們也對市區信號燈的方案進行調整,將上班高峰期以及下班高峰期的方案根據交通流量決定提前實施或延遲關閉。根據您提及的問題,我們將繼續觀察東江大橋南橋頭排陣式放行的情況,繼續優化信號控制方案。
問題八:交警在很多居集居區用鐵柵欄一隔了之,居民回家或出行要繞一兩千米才能調頭。
答復:尊重的王先生,您好!為了遏制車輛、非機動車隨意變道、行人橫穿馬路等違法行為以及保障道路交通秩序、防止事故發生,我們在市區部分道路設置護欄。繞行成本也是我們設置護欄時必要的研究因素之一,對于繞行較遠的道路我們會考慮在合適的地點設置掉頭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