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改<惠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將于2019年11月29日至2019年12月29日期間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1條反饋意見。現將意見反饋情況公告如下:
反饋途徑 | 反饋意見內容 | 處理意見 |
2019年12月25日 通過郵箱形式反饋hzwwk@126.com | 第六條第(八)項列舉了涉及非遺商標、廣告和專利的保護,但是對涉及非遺的著作權(版權)的保護和涉及非遺的商業秘密的保護沒有羅列在里面,恐成遺珠之憾。因為涉及非遺的著作權或商業秘密的一些違法行為同樣可能存在,因此建議在第六條中對這兩項內容納入相應的職能部門予以保護。 | 我局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反饋意見研究商議后,進一步優化相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