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21〕17號
市民政局:
惠民發〔2021〕24號文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列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市政府有關工作部署認真組織開展工作。
附件:“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附件
“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聯席會議制度
為統籌推進“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務社會工作雙百工程”(以下簡稱“雙百工程”)相關工作,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雙百工程”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雙百工程”的有關部署要求,加強部門聯動,統籌協調解決相關重大事項和重大問題,督促指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推進“雙百工程”落實落細落到位。
二、組成人員
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協調民政工作的副秘書長和市民政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成員包括市民政局、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婦聯、殘聯等單位分管負責同志。
三、工作機制
(一)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主持,參會人員為聯席會議成員。視工作需要,可邀請有關縣(區)政府和其他部門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二)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聯席會議具體人員名單由辦公室商各成員單位印發,并根據成員職務分工變動及時調整,抄報市領導。
(三)遇緊急或重大任務時,視情況由有關成員單位派員短期集中辦公,協同推進有關工作。
(四)聯席會議不列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任務完成后自動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