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辦函〔2017〕22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7〕39號)精神,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地溝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依據《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規定,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餐飲垃圾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餐飲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對本地區“地溝油”治理工作負總責。
二、健全綜合治理整治機制
環境衛生主管部門應當制定餐飲垃圾產生、收集、運輸、處置等過程的聯單制度或者信息化監管措施,對餐飲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運行管理情況進行實時監督和定期檢查。環衛、食品藥品監管、農業、衛生和計生、公安等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協同做好餐廚廢棄物的處理工作。
三、加強監督管理和督導考核
餐廚廢棄物的綜合處理是我市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試點市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地溝油”治理工作也將列入我市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指標,各縣、區人民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多措并舉推進治理工作。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