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2017〕182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惠州市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的實施方案(2017—2020年)》業經十二屆3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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