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患無情,在日常生活中,注重細枝末節,就能避免悲劇發生并且減少損失。昨日,惠州市公安消防局局長李正程做客《行風熱線》,就“全民關注消防,共創平安惠州”的主題與廣大聽眾朋友進行交流,并解答聽眾提出的問題。
疑問1:很多市民都沒有很強的意識在家里專門配備滅火器,遇到火情只能逃或用水滅火。請問強制家庭配備滅火器可行嗎?
解答:現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每個家庭必須配備滅火器材,家庭裝修及日常防火、檢查均由家庭個人自行負責,不是消防部門日常監管的范疇。不過,家庭配備一些必要滅火器材或逃生用具,非常必要。在此呼吁每個家庭重視防火安全,提倡每個家庭配備滅火器及消防器材,一旦有小火可隨手處置、撲滅,避免小火釀成大災難。
家用滅火器主要為干粉滅火器。一般情況下,家庭易發火災地為廚房、集中使用電器的地方。建議分開放置,一個放在廚房,一個放在隨手可取用的地方。
疑問2:在人員密集場所,普通消費者怎么做?
解答:全惠州所有大型商超大門口處都有提示:進入公共場所后,要特別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大型綜合體商場面積大,消費過程中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一旦有火警等險情或突發事故,可迅速通過安全出口撤離到室外及安全地方。另外,這些場所門口有提示:公眾場所不能吸煙,不能動用明火。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違反規定可處5天拘留。
疑問3:假如遇到火災,報警有什么講究?
解答:報警時,首先講清楚自己所處的準確位置、詳細地址。其次,描述著火的是什么東西,是什么物質著火,如家庭沙發、工廠設備、室外變壓器、燃氣罐等。最后,在路口等待救援車輛到來。對于火警發生的具體位置,消防救援人員可能不易找到,在路口接洽,消防人員一到便能迅速處置。接警臺對報警電話會自動記錄,報警時可以不報電話,節省救援時間。
疑問4: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是由建設單位負責還是施工單位負責?
解答: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是由施工單位具體負責,負主要責任,建設單位進行配合。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間存在消防安全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撥打電話96119舉報投訴。
疑問5:租住的房子有點舊,電器感覺不太安全,發生火災的話,責任誰負?
解答:出租房屋現象普遍,如發生火災,分兩種情況來確定責任方。一種是使用者在使用時亂拉亂接電線,或是由個人原因引發火災,主要責任在于使用者。另一種情況是,在租用時,房內就存在電器電線老化,或是違規使用電器設備、安全通道不暢通,裝修不符合相關規定等情況,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則由房東負責。(記者陳春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