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惠州市惠陽區人民政府發布了《惠陽區人才住房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旨在進一步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著力集聚重點產業、重要領域發展急需人才,完善人才安居制度,保障人才在惠陽安居樂業。 《辦法》對人才住房的建設籌集、分配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作出了規定,界定人才住房的供應對象,提出保障居住同權權益,設置三種主要建設籌集方式,設定申請租賃的基本條件,規定流轉退出條件,明確監督管理以及法律責任。 根據《辦法》內容,惠陽區人才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租住價格等,面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人才配租的住房。人才住房的適用對象為在該區就業或者創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企事業經營管理、專業技術、高技能、社會工作、黨政等方面人才:(一)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人才(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二)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三)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人才;(四)本區重點引進培養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 同時,《辦法》指出,人才住房采取集中配建的方式,按棟為單元集中布局建設。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市政基礎設施相對完善的區域。房源戶型介于一房到三房之間,面積5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不等。 此外,《辦法》還要求配建人才住房應當與所在項目的商品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共同使用公共配套設施。項目分期開發建設的,人才住房配建原則上應當安排在首期。人才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業管理應當納入所在小區統一管理,并與所在小區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業服務,承擔同等義務。 人才住房租金有什么優惠?《辦法》明確人才住房的租住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年,優惠租金標準由區委人才辦會同區住建局參考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市場出租價格制定和發布,每三年調整一次(不含物業服務費和小區公攤水電費)。居住期滿后仍符合條件且需要繼續租住的,續租的人才住房將參照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市場出租價格收取租金(租金標準由區發展改革局負責核定)。 人才住房如何申請?《辦法》提及,人才住房房源建成交付使用并符合入住基本條件后,區住建局在惠陽區政府門戶網站發布人才住房配租通告。申請人可在區住建局領取或登錄惠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申請表格,并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請,由用人單位向區住建局提出申請。 惠州報業全媒體記者鄔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