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經營科、市場規范管理科,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領導及相關股(科)室負責人,惠城區55家農貿市場負責人等近100人參加了會議。技術人員對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各項功能進行了演示。 溯源系統覆蓋全市農貿市場 由于食用農產品銷售的特殊性及時效性,產品鮮活易腐,保質期短,追蹤追溯難度大,一旦發生事故,問題食品來源去向難以查詢。“現在,食用農產品溯源平臺可形成溯源全鏈條,精準查找來源及去向,直擊問題根源并及時處置,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監管效能,并逐步成為連接生產者、銷售者、消費者的有效途徑。”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 今年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印發了《惠州市創建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實施方案》,提出了推進信息化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的應用,推動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創新,形成具有推廣性的示范引領項目的工作目標,“食用農產品準入準出示范引領”是其中的一項重要任務,要求在全市建立并穩定運行食用農產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統,對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從產地到市場的可溯源信息實現全程信息化管理。 為做好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我市自行建設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打通了農業部門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和農貿市場流通銷售環節,系統生成“食品安全溯源碼”。接下來,市民使用微信掃碼即可查詢商戶信用檔案、食用農產品快檢信息、產地來源等信息,在提升市場管理水平的同時,也大大提振了公眾的消費信心。 目前我市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納入農貿市場12家,學校食堂、商超各7家,商戶達800多戶,今年以來錄入的數據達12.8萬條。惠州力爭通過一年的努力,將溯源系統覆蓋全市的農貿市場,覆蓋商戶達1萬戶以上,持續上報率達80%。 落實市場開辦方、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主體責任 食用農產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離不開市場開辦方和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履行主體責任。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市場開辦方、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的主體責任。市場開辦者應當依法對入場銷售者履行管理義務,保障市場規范運行。應當印制統一格式的銷售憑證,載明食用農產品名稱、產地、數量、銷售日期以及銷售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項目。銷售憑證可以作為銷售者的銷售記錄和其他購貨者的進貨查驗記錄憑證。記錄和銷售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 對于食用農產品銷售者,法律法規也作了相關規定,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銷售活動,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會議要求,市場開辦者要開展日常檢查,認真核查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的購貨憑證,并上傳日常檢查表,發現問題要督促整改到位。要配合市場監管部門積極開展溯源系統推廣應用工作,主動作為,要對銷售者加強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其使用電子溯源系統的自覺性。同時,要在市場顯眼位置大力宣傳推廣溯源系統,讓公眾知曉并運用系統,提升公眾對市場的滿意度、信任度,打造人們心中的放心市場。 與此同時,各縣(區)將持續督促市場經營主體錄入進銷臺賬(優先錄入農產品合格證),形成溯源鏈條。監管部門將強化日常巡查和對農貿市場和場內經營戶的監督檢查,對既不應用信息化手段又未能規范落實建檔、查驗留存、統一銷售憑證、進貨查驗等責任的農貿市場開辦者和入場銷售者,依法從嚴處理。 “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設置有監管端,市場監管部門可以發揮系統遠程監控的優勢,制定網上巡查工作制度,通過線上監管落實整改要求,及時排查風險隱患。”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說。 信息化溯源實現來源可查,去向可追,數據安全,不易丟失,進一步穩固了農產品市場銷售這一重要關口。接下來,溯源系統將納入更多的商場超市、食品配送單位、餐飲單位、集體食堂等,并融入監督抽檢、快速檢測等功能平臺,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實現全鏈條的監督管理。 記者譚琳 通訊員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