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做好實施“乙類乙管”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治療費用醫療保障工作,日前,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局聯合印發通知,部署相關政策落地執行。
根據通知,我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留觀、住院治療費用保障按國家和省規定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患者留觀、住院治療費用由基本醫保、大病二次補償、醫療救助按規定支付后,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按國家和省規定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支付。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及疑似癥狀參保患者在基層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救治有關且符合規定的門急診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含納入鎮村一體化的社區衛生站和村衛生站)發生的費用報銷比例按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執行,即單建統籌職工醫保80%、統賬結合職工醫保85%、退休人員87%、居民醫保75%;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報銷比例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均按70%。
我市還積極落實“互聯網+”醫保服務。出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癥狀、符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療指南》的參保患者,在我市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在線診療費用,按我市普通門診報銷比例執行,居民醫保按轉診報銷比例執行,費用不設起付線和封頂線。
上述政策自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之日起(2023年1月8日起)施行,先行執行至2023年3月31日。
(記者駱國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