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惠州市全市共辦理婚姻登記34002對,其中結婚登記22697對、離婚登記8468對、補領登記2837對。
自《民法典》實施之后,惠州各婚姻登記機關嚴格落實離婚登記設置30日的“冷靜期”要求,這一政策落實后,通過加強婚姻輔導和矛盾調解等手段,2022年全市申請離婚登記夫妻在冷靜下來后放棄離婚有9810對,占比達到54%。在離婚登記中有部分夫妻屬于沖動性離婚,離婚冷靜期制度讓他們有了足夠的冷靜時間,降低因短時間情緒問題導致婚姻破裂的可能性。
加強婚姻家庭輔導和矛盾調解
目前,惠州市全市7個婚姻登記處都設置了婚姻家庭輔導室并配備了婚姻家庭輔導員,就家庭婚戀問題開展心理服務、疏導和危機干預等工作,幫助當事人做好進入婚姻狀態的準備,學會管理婚姻,從源頭上減少婚姻家庭糾紛的產生。
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進社區活動
惠州市民政局引導婚姻家庭咨詢師、心理咨詢師等專業隊伍進社區,為有需要的當事人提供情感溝通、心理疏導、關系修復、糾紛調解、危機干預等服務,有效提高群眾營造幸福婚姻、建設美滿家庭的能力,引導建立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是指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5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后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