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2019〕第711號)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關于印發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9〕142號)
《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21〕255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咨詢監督舉報渠道
【責任主體】惠州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
【公開時限】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方式】通過惠州市政府網部門頻道、市移民辦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等公共途徑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咨詢監督舉報渠道】可通過來信來訪(惠州市惠城區南壇北路34號)、電話(0752-2220262)咨詢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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