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抽查事項名稱
檢查對象
檢查依據
事項
類別
檢查
方式
抽查
主體
責任
科室
1
會計檢查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1.《會計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2.《注冊會計師法》第五條。3.《財政部門監督辦法》(財政部令第69號)第十六條。4.《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9號)第四十五條。
一般檢查事項
實地檢查
定向抽查
會計監督檢查有關工作人員
財政監督科
2
政府采購檢查
政府采購代理機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第五十九條。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
政府采購監管有關人員
政府采購監管科
3
資產評估機構檢查
資產評估機構
1.《資產評估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2.《資產評估行業財政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6號)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
資產評估檢查有關工作人員
4
會計師事務所檢查
會計師事務所
財政監督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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