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代理記賬行業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0號)等有關規定,以及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18年廣東省地方財政部門會計監督檢查和資產評估機構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財監〔2018〕49號)的工作部署,我局于2018年10月期間,派出檢查組對惠州市佳理財務服務有限公司、惠州市廣信會計服務有限公司、惠州市誠信達會計咨詢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市慧揚會計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等4家代理記賬機構進行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檢查實施情況
檢查組采取實地檢查方式,依據上述公司提供的會計資料及其他證明材料,依法對其2017年度執業質量、設立條件和會計信息質量等情況進行了抽查。上述公司對提供給檢查組的會計資料、其他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并對此作出了書面承諾。
二、檢查發現問題
(一)公司財務會計管理方面:存在代理記賬服務收入未入賬、現金收入未存銀行直接支付費用、公司內部報銷審批不夠完善等現象。
(二)委托業務執業質量方面:存在代理記賬業務委托合同管理不規范、代理記賬業務流程有待完善、代理記賬業務質量有待提高、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審資料等問題。
三、檢查處理情況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我局已依法依規作出整改意見和處理,責成上述公司予以整改和糾正。通過開展檢查,有效促進代理記賬機構加強和規范管理,提升代理記賬業務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