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有效發揮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政策的積極作用,惠州市自2020年8月起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截至2021年3月,已有14家金融機構開發相應產品,實現向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4857萬元。
一、先行先試,積極推動開展融資改革。惠州市財政局聯合惠州市金融工作局、中國人民銀行惠州市中心支行印發《關于開展市直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的通知》,按照“財政引導、銀企自愿,市場主導、風險自擔”的原則,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信貸投放,促進金融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發展,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
二、打破傳統,力推無擔保融資新模式。探索融資新模式,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轉變抵押擔保的傳統信貸觀念,以供應商信用核查和政府采購信譽為基礎,按便捷貸款程序和優惠利率,為參與政府采購的中小微企業供應商提供無抵押、無質押、無附加其他擔保條件的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貸款,有效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三、積極引導,搭起銀企自愿合作橋梁。堅持財政引導,銀企自愿,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主導作用,惠州市財政局積極做好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的政策引導和技術支持,為銀企雙方搭建一個信息對稱、相互對接的平臺,將主動權、選擇權交給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鼓勵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在互惠互利基礎上,實現合作共贏。
四、合理管控,有效防范化解融資風險。惠州市財政局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管理職能,加強政府采購合同和資金支付管理,要求供應商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與金融機構簽訂融資協議后,將合同約定的融資回款賬戶作為政府采購融資合同資金回款的唯一賬戶,財政部門合理管控供應商政府采購合同賬號,有效降低金融機構放貸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