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正確領導下,惠州市財政局統籌推進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工作,充分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各相關涉農職能部門積極參與,形成了部門配合,分工明確,措施有力,責任落實的改革工作新格局。整個改革高位推進,成效明顯,2019年省級涉農資金支出10.79億元,支出進度(89%)與上年同期(36%)相比提升了147%,主要的做法成效體現在突出“四個注重”,做到“四個結合”,實現“四個轉變”:
一、注重突出“整”,做到“破”與“立”結合,實現資金分配由分散向集中轉變。市財政部門在統籌推進改革中,加強改革相關政策研究,從改革發展大局著想,全方位組織市直涉農部門加強相關改革政策的學習宣傳,圍繞改革目標,統一思想認識,著力從打破行業部門間和部門之間的利益格局發力,從徹底改變各自為政、利益固化問題抓起,將資金歸集投向同一戰略目標,實現資金使用由分散向集中財力辦大事轉變,確保了資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的目標,改變了以往部門“各干各的事、各花各的錢”,資金分配“散”、“撒胡椒面”現象,實現了集中財力保障重點需要,從而加快推進了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助推了我市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
二、注重突出“統”,做到“統籌”與“調劑”結合,實現資金效益由低效向高效轉變。市財政部門積極發揮牽頭抓總作用,聚焦省、市改革實施方案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將農業農村、水利、林業等12個部門近30項市級涉農資金5.43億元予以統籌整合,做到統籌與調劑高度統一,切實把資金用在急需的地方,群眾最期盼和效益最大的項目上。如統籌省涉農資金15813萬元用于惠東白馬河、惠陽沙田水等中小河流治理,統籌24292萬元用于鎮通行政村公路窄路拓寬改造,調劑1854萬元用于農業產業園建設項目,從農業產業發展類、林業生態建設類、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類項目中共整合調劑6050萬元用于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項目等,一方面有效加快了資金支出進度,減少了資金結余閑置,2019年底上級涉農資金支出進度達89%;另一方面保障了重點項目順利推進,讓人民群眾獲得的幸福感不斷攀升。
三、注重突出“放”,做到“放下”與“接住”結合,實現資金審批由單一向協同轉變。整個改革過程中,緊緊圍繞省對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的目標要求,以“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以及進一步加大縣(區)對資金分配使用的統籌調配權為落腳點,將下放審批權改革作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的重大舉措內容。在實現跨部門整合的基礎上,對縣(區)的轉移支付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模式,區分約束性和指導性任務,在不違反省的原則下,市級安排由縣(區)組織實施的項目資金不低于70%,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加大了縣(區)的統籌權,實現了項目資金審批權由市直部門的單一主導向市直部門和縣(區)政府的協同主導轉變,改革力度走在全省前列。
四、注重突出“建”,做到“推進”與“儲備”結合,實現項目實施由粗獷向精準轉變。項目庫建設是加快推進項目實施,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的前提基礎,資金使用效果是引導資金安排和資金調整的首考條件。一年的改革實踐,涉農部門“規劃引領,績效優先”的管理理念逐步形成,主動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目標以及黨委、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提前謀劃做好項目儲備,不斷完善項目庫建設,從根本上實現了項目實施從以往“先安排錢,再研究事”的簡單粗獷型向“先謀劃事,再安排錢”成熟精準型轉變。目前全市涉農領域納入項目庫儲備項目639個84.02億元。同時注重績效目標導向機制建設,進一步強化了績效評價結果運用,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評價結果為導向的涉農資金分配與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