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家清理規范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措施,市財政局結合業務實際,推進降費減負改革,不斷改善營商環境。
一、大力推進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減免工作
我市通過大力推行2011年“28條”、2012年新“28條”、2013年“惠42條”、2016年新“惠42條”,2017年“惠十條”等涉企收費減免優惠政策,加大幫扶力度,減輕企業成本,改善營商環境。在2016年以來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降成本工作成果基礎上,2019年,疊加各項減稅降費措施降低企業稅費負擔目標約278億元。一是嚴格執行和落實國家、省新增出臺減負的政策,及時按政策取消、免征和降低了相關收費項目,做實“規定動作”。二是切實按照《惠州市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財政保障實施方案》的規定,統籌安排本級財政資金并指導各縣(區)給予足額保障,確保免征政策有效落實。
二、定期開展行政事業性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監管工作
市財政部門聯合發改等部門定期對涉企收費進行專項清理檢查。按照省有關部署,2019年2月,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惠州市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發改價函〔2019〕15號),全面落實國家和省已出臺的各項涉企收費減免政策措施,簡化歸并部分收費項目,降低偏高的收費標準工作。
三、按照“放管服”要求實施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制度
市財政部門在門戶網站主動公開了《關于公布廣東省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的通知》(粵財預〔2015〕404號)、《轉發財政部關于取消、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粵財預〔2017〕67號)、《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等國家、省公布的相關政策文件,并按照要求,及時公布收費目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