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積極構建農村財務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推進農村財務會計委派(選聘)和代理制、會計電算化、民主管理、集體經濟審計和業務培訓等工作,促使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上了一個新臺階。
一是全面實行村級財務會計委派(選聘)和代理制。目前,全市75個鎮(街)均設立了農村財務結算(服務)中心,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負責實施全市1070個村(居)財務會計委派(選聘)和代理制。與此同時,我市積極推進組賬鎮代記工作,從根本上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
二是全面建立農村財務管理制度。在原有的《惠州市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制度》基礎上,根據我市目前農村財務管理現狀,我局正在制訂《惠州市農村集體資金管理辦法》,從財務預決算、資金管理、財務收支管理等方面規范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據此建立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監管長效機制,確保農村財務活動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全面普及會計電算化。為提高農村財務會計核算的準確性和工作效率,我市75個鎮(街)配備了電腦、打印機和會計核算軟件等設備,使會計電算化普及率達到100%。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農村財務監管平臺,實現了農村財務監管關口前移。
四是全面規范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目前,我市1070個村(居)都已成立了民主理財小組,設置了財務公開欄,制定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民主理財小組正常運作,農村財務公開的及時性、真實性得到有效保障。
五是全面加強業務素質培訓。近年來,我市每年均制定業務培訓計劃,實行層級負責制(市培訓到縣鎮,縣培訓到村組),對各級農村財務、審計、民主理財人員進行輪訓,據統計,平均每年培訓的業務人員超過1500人次,有效提高了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