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區不斷強化服務意識,開設“維權綠色通道”,在保證依法依規、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全面落實執行“快立、快調、快審、快結”制度,及時化解勞動糾紛,有效解決勞動爭議,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勞動合法權益保障服務。
2015年1-8月,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院共收到勞動人事仲裁申請案件975宗,依法予以立案受理的有890宗,爭議總金額3902.6萬元,加上年度未結案256宗,累計在審案件1146宗,目前已結案908宗,涉及勞動者908人。其中以仲裁調解和經過調解后撤訴方式結案的522宗,同比去年同期增長74.6%,爭議金額1950.26萬元,調解金額1013.02萬元;仲裁裁決方式結案的386宗,同比增長85.6%,爭議金額2033.61萬元,實際裁決的金額805.67萬元,實現了全部爭議案件100%在法定審理時效內結案。該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的做法主要有:
一是快速立案,提高申請審批效率。實行首問導訴服務制度,由首先接待當事人的仲裁員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有關注意事項和需要提供的具體材料,幫助當事人了解勞動仲裁程序,避免其來回奔波。對涉及外來務工人員、女職工、殘疾人的案件和可能造成當事人生活困難、影響治病療傷等案件,且當事人申請書填寫規范、材料齊全的,簡化審批程序,做到隨到隨立。今年受理的案件中,近70%的案件均在收到申請當日予以立案,其余案情較為復雜的案件也在收到申請后3日內立案。
二是快速審理,縮短案件調處周期。實行“一次性送達”、“答辯期征詢”等制度,在案件受理后一次性向當事人送達受理通知書、應訴通知書和開庭通知書,對當事人自愿減少或明確表示無需答辯期的,立即安排開庭時間,縮短案件處理周期,其余案件均在法律規定的答辯期滿后立即組織庭審,對申請人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在工作日開庭的,開設“假日庭”,快速有效處理勞動爭議。
三是快速調解,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實行調解前置程序,在立案的同時開展調解工作,對案情較為簡單或當事人有意愿調解的案件,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盡可能促成當事人盡快自愿達成協議,在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當日制作調解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便于當事人盡快履行義務或行使權利,及時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節約當事人訴訟成本。
四是快速結案,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確實無法調解的案件,在開庭審理后及時作出裁決。對出現法定中止情形等不能在短時間內結案,但又涉及經濟困難群體、急需治療人員,或危及勞動者生活生存的案件,經當事人書面申請,及時對當事人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的部分請求先予裁決,切實維護了勞動者合法權益。